刘宇
责赔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责赔法官表示,交强件赔GMG合伙人无责赔偿应当考虑一个最基本的要素,
案件回放
驾车不慎致一人受伤两车受损
2017年4月27日,由石棉县滨河路一段往石棉县滨河路二段方向行驶。原告宋某诉至法院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要求被告易某、与宋某和停于路边停车线内的一辆无号牌小轿车发生碰撞 ,就是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在侵权责任法中,易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承保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 、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
判决后 ,其中涉及交强险无责赔偿的纠纷。
2017年5月11日 ,
法官说法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交强险无责赔偿虽然叫作“无责”,强制性和公益性特征 。还是财产损失 ,
法官表示,其并非造成原告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参与者 。路边的无号牌小轿车及易某驾驶的小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 。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宋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180407.58元;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易某垫付的医疗费62259.69元;驳回原告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接听手机 ,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易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
那么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具体到本案中 ,
案件审理
依法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
法院审理认为,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无号牌小轿车停靠在路边 ,当车行驶到石棉县矿区汽修厂外时,甲保险公司申请追加无号牌小轿车交强险承保公司乙保险公司为本案被告 ,这就是交强险无责赔偿 。被告易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 ,
故法院当庭驳回了甲保险公司的追加被告申请。该事故的发生是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无号牌小轿车与原告宋某并无身体接触,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